因业务工作所需,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需要对专项活动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承接单位,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2025-ZC-4101-000015),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北排客服中心”)是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分公司,自2010年起,连续14年承办集团“客户服务月”活动,是集团全面展示集团企业形象,扩大北排的影响力的平台。现对专项活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服务地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再生水厂(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1号)(如遇特殊原因,服务地点可能会变更为北京排水集团在北京市内的其他基点)。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3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含税。
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具有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3业绩要求
2022年9月1日至今,累计具有70万元(含)以上的印刷品制作、舞台音响设备租赁、视频制作、纪念品制作业绩。业绩证明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工作内容、签订时间、盖章页、以及每个合同相对应的全部结算发票记账联,业绩证明全部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没有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且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不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的情形;
(4) 投标截止日前没有被列入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止交易期限内的情形。
3.5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9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发送至kfzxcaigou@bdc.cn邮箱,联系人:孟女士,电话:67565018。招标联系人用电子邮箱kfzxcaigou@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9-2)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9-3)。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排智慧采购系统门户网站(http://cg.bdc.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
邮编:100068
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67565018
电子邮件:kfzxcaigou@bdc.cn
招标监督:樊女士
电话:6750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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