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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排水集团科技研发中心方庄研发基地除臭工程(一期)安装(施工)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1      发布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研发中心

2025年北京排水集团科技研发中心方庄研发基地除臭工程(一期)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北京排水集团科技研发中心方庄研发基地除臭工程(一期)安装(施工)(项目编号:2025-ZC-3011-000094),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研发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科技研发中心拟采购方庄研发基地除臭工程(一期)安装(施工),主要内容为:拆除工程、安装工程、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等(详见附图和招标人供货清单)。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1231日,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项目实施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路10号院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1.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年,指202411日起至 20241231日止。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1.3业绩要求

累计具有60万元(含)以上的再生水(含污水)或臭气处理相关的工程业绩。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202271日起至2025630日止。

3.1.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不采用信用标评审

2)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3)其他信誉要求

      (3.1本次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截图,加盖公章】

诉讼及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次评审。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271日起至2025630日止。

 (3.2本次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本工程所指的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仅限于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已经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271日起至2025630日止。

(3.3) 本工程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惩戒。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无法获得本工程的中标资格。【须提供《投标人是否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的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是指因发生各类事故(亡人、火灾、挖断管线)或施工扬尘不达标且情节严重,被北京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的企业。

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采取惩戒。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被依法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的,联合体视为被警示的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3.4)其他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821日至2025911,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报名资料发送至yfzczb@bdc.cn邮箱(邮件主题为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邮件发送后请及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韩先生,电话:18611468696。招标人将在收到报名资料后向资料齐全的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912930,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小郊亭村1号高碑店污水处理厂院内科技研发中心办公楼一层会议室1(科技研发中心位于厂区内,距离厂区西门或南门较远,请投标人预留充足时间)

5.2 投标保证金 0 元。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发送至招标人邮箱中的电子报名资料原件(见4.1,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如递交投标文件时的授权代表与报名时不一致或授权日期过期,请按照4.1条款要求重新签署授权委托书。

5.4 未按5.3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cg.bdc.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研发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郊亭1

邮编:100124

招标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研发中心 技术运营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郊亭1号科技研发中心办公楼215

邮编:100124

招标文件发售:韩先生  18611468696  yfzczb@bdc.cn

联系人:韩先生(商务部分)18611468696,崔先生(技术部分)010-87713990 

招标文件、中标结果质疑电话:史女士 010-67778815

对招标文件异议、评标结果异议均应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招标人邮箱yfzczb@bdc.cn提出。

招标工作人员纪律监督:史女士 010-67778815zixun@bdc.cn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研发中心

                                    2025821

 


附件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话: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扫描,扫描件清晰可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澄清、说明、补正的                   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该授权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除非授权人提前以书面方式告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的确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扫描,扫描件清晰可认。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扫描,扫描件清晰可认。

 

 

 

投标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电话:                     

身份证号码:                                                                             

            

 


附件3:

投标保密承诺书

 

鉴于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涉及到贵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为保证保密信息不外泄,我方做出以下保密承诺:

1、  所涉及需要保密的保密信息是指我方在招投标过程中直接或间接获得的所有与贵司有关的商业或技术信息(包括任何书面或口头的通信、信息、文件、数据和其他有形的、无形的或电子形式的信息资料)。

2、  我方获得的保密信息只用于本次招标和投标过程,绝不用于其他用途,无论出于盈利还是非盈利的目的,均保证不对外披露、使用上述保密信息。

3、  我方将对从贵公司处得到的信息进行保密管理,采取措施防止信息的全部或任一部分泄漏给第三方。

4、  我方采取严格措施防止与本次投标工作无关的我方人员接触保密信息,防止其泄漏信息。

5、  我方对内部因工作原因接触到保密信息人员,进行保密教育,防止泄漏信息。

6、  如果我方发现秘密被泄露,我方确保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贵公司报告。我方将追究泄露保密信息人员的法律责任。

7、  我方对于本协议中所涉及的所有保密信息内容的保密期限不少于自本承诺签订之日起15年。如因我方原因导致保密信息泄露,不论贵公司是否遭受实际损失以及实际损失大小,我方将承担50万元违约金。

8、  如我方中标,此承诺书将持续生效。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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