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小河再生水厂和高安屯再生水厂
厂区大门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坝河流域分公司2025年北小河再生水厂和高安屯再生水厂厂区大门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2025-ZC-5251-000084),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坝河流域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坝河流域分公司隶属于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北京排水集团项下的坝河流域管网、雨污水泵站、高安屯再生水厂以及金盏东、金盏西、皮村、黎各庄四个处理厂站的经营管理工作,代管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酒仙桥再生水厂、北小河再生水厂。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
坝河流域分公司拟采购2025年北小河再生水厂和高安屯再生水厂厂区大门采购及安装。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北小河再生水厂和高安屯八号路高安屯再生水厂院内,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10日历天,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1)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2)具有健全是财务制度,2022 年、2023年、2024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经会计事务所审计;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3.1.3业绩要求
(1)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累计具有8万设备安装或自动门安装业绩;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相关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不存在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要求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7月9日10时 00分, 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坝河流域分公司办公室110室(北京市朝阳区将台洼路 52 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 前交招标人审验: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 未按 5.2 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cg.bdc.cn/)上发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洼52号
邮编:100016
联系人:张女士 15718838077
招标监督:15910501038,liuyan@bdc.cn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
盖章: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坝河流域分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