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坝河流域分公司酒仙桥再生水厂2025年14万臭氧系统新增管线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坝河流域分公司酒仙桥再生水厂2025年14万臭氧系统新增管线采购(项目编号:2025-ZC-5251-000079),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坝河流域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坝河流域分公司隶属于北京排水集团。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 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 坝河流域分公司负责北京排水集团项下的坝河流域管网泵站、高安屯再生水厂、金盏东、金盏西、皮村、黎各庄四个处理站经营管理工作,代管北排水环境公司酒仙桥再生水厂、北小河再生水厂。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 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坝河流域分公司酒仙桥再生水厂2025年14万臭氧系统新增管线采购,使用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再生水厂,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日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具有中国建设部颁发的GC2级及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1)财务制度健全,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2年1月1日至今,累计具有38万元(含)以上工业管道维修或安装业绩及臭氧系统供货或安装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相关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4.1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月11日至 2025 年 6 月30日16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BAHEZCZX@126.com),招标人收到资料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张女士,座机:010-8431896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7 月 1日9 时 30 分, 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坝河流域分公司资产管理中心 211室(北京市朝阳区将台洼路 52 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 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 未按 5.2 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cg.bdc.cn/)上发布。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坝河流域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洼52号
邮编:100016
联系人:张女士 010-84318968
招标监督:15910501038,liuyan@bd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