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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滤膜溶药罐维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0      发布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惠河流域分公司

2026通惠河流域分公司超滤膜溶药罐维修项目询比公告

1.采购条件

2026年通惠河流域分公司超滤膜溶药罐维修

项目(项目编号:2026-ZC-5311-000004 

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惠河流域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通惠河高碑店厂超滤膜溶药罐经常发生漏药情况,已经影响到生产运行,需对该药罐进行维修。

2.2项目主要内容:通惠河流域分公司高碑店厂溶药罐维修

2.3项目实施地点:北京排水集团所属高碑店再生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5)提供证书覆盖范围:水箱类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211日至2026年226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询比人联系。本次询比响应人以邮箱形式报名及获取询比文件,报名及获取询比文件邮箱为dongranhong@bdc.cn,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后响应人必须电话通知询比人,联系电话:87742288-6231,否则因响应人未电话告知询比人,使询比人错漏投标单位的信息的,询比人概不负责。

4.2获取询比文件须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4.2.1法人营业执照(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4.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

4.2.3响应人指定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

5. 询比文件的递交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采购会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响应文件前交询比人审验:

(1)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询比文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或,授权代表递交文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询比文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未完成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询比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cg.bdc.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询比人: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惠河流域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小郊亭村1号

邮编:100124

采购部门:生产部 

联系人: 董冉红             电话:87742288-6231  

电子邮件:dongranhong@bdc.cn;

监督部门: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87742288-6229

监督传真:87744579

监督电子邮件:liudj@bdc.cn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惠河流域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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