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再生水厂40万吨再生水区储药罐棚维修服务询价公告
1.询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2025年度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河再生水厂40万吨再生水区储药罐棚维修服务(项目编号:ZCXJ-QH-2025-027 ),采购人为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河再生水厂,询价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询价人简介、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清河再生水厂隶属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河再生水厂,清河再生水厂拟进行40万吨再生水区储药罐棚维修服务采购。清河再生水厂40万吨再生水区储药罐棚维修,现有储药罐棚腐蚀、生锈,需要进行钢结构除锈刷漆、棚顶更换彩钢板,恢复功能,提升形象。服务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1号清河再生水厂,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
3.询价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应答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财务制度健全,提供2024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2024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的,可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4)企业应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2业绩要求:
2022年至今,具有累计10万元(含)以上设施维修服务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3.3服务要求:
(1)为保证本项目正常进行,供应商需提供安全施工方案。
(2)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需组建专业的施工团队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服务团队中至少1人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作业类别:电工作业”,至少1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至少1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作业类别:高处作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1)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2)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工期:60个日历日;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1号清河再生水厂;
(4)质保期:365个日历日;质保金:合同总价的5%;
(5)付款方式:最终验收合格,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质保期结束后支付,无利息。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5年8月23日10时至2025年9月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与采购人联系。本次公开询价应答供应商以邮箱形式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邮箱为1142596510@qq.com,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后询价应答供应商须电话通知采购人,联系人:孙女士,电话:010-62990197。
4.2 获取询价文件须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142596510@qq.com,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扫描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必须包含经办人姓名、手机号码。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3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0元。
5.1询价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日11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1号 清河再生水厂综合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5.2 询价应答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应答的询价应答供应商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询价应答文件前交采购人审验:
(1)询价应答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询价应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询价应答文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北排供应链(http://cg.bdc.cn/)上发布。
采购人: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河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永泰庄北路11号清河再生水厂
邮编: 100192
联系人: 孙女士
电话:01062990197
询价文件获取联系邮箱:1142596510@qq.com
监督部门:北京排水集团清河流域分公司清河再生水厂
监督部门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38113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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